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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出軌了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7.64K)

一、婚內出軌了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婚內出軌了離婚財產怎麼分配?

1、如果婚內有出軌行為,則在財產分配上法院是偏向於無過錯一方。但如果是女方出軌的話,畢竟女方的經濟能力是偏低,法院在判決財產分割時,也會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決。出軌這種行為不論在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不支援。

2、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老婆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老婆的出軌行為,那老婆就屬於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於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說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二、離婚賠償法律條件

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具體說來,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的處理中。如果夫妻雙方中有一方有重婚、出軌或實施家暴等行為從而導致夫妻婚姻關係破裂的情況,出軌的一方屬於有過錯的一方,無過錯的另一方則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在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的時候也可以處於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