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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離婚夫妻共同房子歸誰

財產分割 閱讀(1.64W)

一、對於離婚夫妻共同房子歸誰

對於離婚夫妻共同房子歸誰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並得到房產證,婚後雙方共還貸

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項,並且取得房屋產權所有證的,即已經取得不動產物權,屬於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夫妻共同償還貸款不影響房屋權屬,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一方的個人債務,通常判令房屋產權人按照實際共同支付貸款的數額對應補償對方。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還貸並取得房產證

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項,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完了剩餘貸款,房屋產權所有證也是在婚後取得的,那麼房屋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對房產進行分割時,通常將購買房屋付出的多少作為衡量標準。

3、婚前一方結清全款或婚後以個人財產支付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

婚前一方已經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後以個人財產支付房款,但是婚後才取得房屋產權證書的。因為房屋購買的全部款項都由一方支付,即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為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交易的穩定性以及市場的積極性,該房屋為一方所有即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離婚後房產如何辦理過戶手續?

離婚房產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離婚的時候,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一方,如果不承認另外一方在購買房子的時候,有過出資的情況,那麼房屋就會屬於婚前的個人財產,不會在作為分割的共同財產,在不能夠證實自己有出資,並且是贈與一方的前提下,那麼另一方的權益是很難得到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