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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財產怎樣分的?

財產分割 閱讀(1.72W)

一、辦理離婚財產怎樣分的?

辦理離婚財產怎樣分的?

離婚後財產分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個人財產,仍歸一方所有。雙方也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和老人或者婚姻中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還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二、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首先確定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麼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2)由於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如果出軌的行為不是法律中的過錯行為,按照普通離婚程式進行財產分割,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則。如果出軌的行為是法律中的過錯行為,離婚分割財產時,要考慮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對過錯方不分或少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