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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貸沒還清怎麼變更還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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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貸沒還清變更還款人規定

離婚房貸沒還清怎麼變更還款人

按照法律規定,變更成一方的名字後已經還款的部分的二分之一支付給對方,今後的貸款由戶名一方的人獨自償還。

對於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換言之,通過按揭貸款方式購買的房屋,由於設定了抵押權,所有權人在轉讓房屋時要通知抵押權人並以轉讓所得優先清償銀行貸款。所以,該房屋在貸款還清前屬於產權不完全的房屋,對於該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1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規定是非常明確的,如今很多家庭的房產是按揭貸款獲得的,在還款付清之前這個房產並不是完全屬於個人,這裡面也包括銀行的利益。因此在財產分割時候不能當做共同財產來分割,還款人變更需要去銀行變更基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