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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 領證後買房房產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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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領證後買房房產歸誰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

一、領證後買房房產歸誰?

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於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二、相關的法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很明顯的,領證後買房得房產應該按照共有財產分割,而且在結婚以後買的房子,雖然說房產證上有可能只有當中一個人的名字,由於房子是在形成婚姻關係後購買的,也必須要按照共有財產處理。如果對於房子的歸屬問題還有什麼疑惑的話,歡迎登入本站平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