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企業能對公司財產參與分配嗎

財產分割 閱讀(1.2W)

企業能對公司財產參與分配嗎

一、企業能對公司財產參與分配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作為企業時,債權人是可以參考分配的,但參與分配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被執行人作為企業時,債權人是可以參考分配的,但參與分配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

89、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如係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後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並說明執行情況。

法定代表人不配合。根據我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代表法人行使職權。在執行程式中,法定代表人有義務代表公司向法院申報財產、履行義務。但在實踐中,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多拒不到庭,或在法院現場調查時以種種託詞為藉口拒不露面;更有甚者虛設法定代表人,如將年過七旬的老人登記為法定代表人,使得法院不便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綜上所述,企業如果是被執行人,那麼債權人是可以參考分配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參與。當企業存在很多債務,需要進行償還的時候,債權人就可以起訴企業,這時候就需要考慮執行人是否可以參與分配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