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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分割不應訴怎麼辦?

財產分割 閱讀(1.23W)

一、離婚後房產分割不應訴怎麼辦?

離婚後房產分割不應訴怎麼辦?

離婚後房產分割不應訴,法院也會向被告送達相關的應訴手續,原告又提供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缺席判決准予雙方離婚,並對財產進行分割處理。在離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參加庭審,等於喪失了話語權,在財產分割上有可能吃虧。比如夫妻雙方共有一處房屋,法院通常會判歸該房為到庭一方所有,判決到庭一方給予未到庭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而由於房屋有升值空間,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給予對方補償的。此外,雙方有哪些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法院也通常會採納原告一方意見。

二、離婚房產分割的具體情況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婚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

三、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需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公平平等的分割處理,房產也是一樣適用上述原則,在司法實踐中,如果一方不應訴的,法院也需要根據司法程式對其進行傳喚,拒不到庭的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