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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間刷對方信用卡消費 | 分手後誰來還?

財產分割 閱讀(1.08W)

現在的社會,男女同居生活並不少見,很多男女同居生活以後,為了生活上的方便,很多人會同刷一張卡。但是,如果雙方因為種種原因,最終分手,同居期間刷對方信用卡消費,分手後誰來還?

同居期間刷對方信用卡消費,分手後誰來還?

信用卡刷卡消費一般來說,花費的費用是信用卡持卡人的,銀行最終催款的還款人也是信用卡的持卡人,但是這筆錢該由誰來還雙方會有爭議。但是,如果信用卡消費屬於雙方的共同債務,那麼這筆借款,即使分手仍然要歸還。

同居期間刷對方的信用卡消費,分手後誰來還?

男女未辦理婚姻登記就同居屬於非法同居,但是可以比照適用婚姻法的規定,由誰承擔同居期間發生的債務,認定該筆債務屬於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需要考慮債權債務產生的原因:

1、因為共同的生產、生活所形成的債務應當屬於共同債務,在戀愛期間雙方為了維持雙方同居期間的花銷借款、刷信用卡,都屬於為生活目的的消費,應當認定為共同債務。即使解除了同居關係,這筆錢,還是應當作為共同債務,雙方共同償還。

2、在同居期間生育子女的,為了撫養共同的子女所支出的花銷,刷的信用卡消費屬於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但是,如果是為了撫養各自的子女或者是贍養各自的父母刷卡消費產生的債務就屬於個人債務了,應當個人償還。

當然,同居期間雙方如果沒有撫養孩子的,債務純粹是個人為了個人用途,就是個人債務,分居後應當由個人承擔。

有一些男女在同居期間想到了這些問題,雙方如果已經簽訂財產協議的,雙方分居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即可。

很多時候,雙方解除同居關係後,參與共同生活的當事人會認為對方是持卡人,銀行只會相對方索要欠款,與自己無關,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只要該筆債務經過認定屬於雙方的共同債務,對方就可以在還款後要求你來還款,拒不還款的,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