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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 | 婚前財產會被另一方分割嗎

財產分割 閱讀(2.85W)

感情破裂往往會使得一段婚姻走到盡頭,難免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通常來說,一方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婚前財產往往會婚後共同財產混同,這往往是糾紛所在。

離婚時,婚前財產會被另一方分割嗎

夫妻之間感情不和離婚的,設計財產分割的問題,首要的問題是分清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所以在離婚時,婚前財產是不用被分割的。婚前財產如何界定也是需要明確的。

(1)我們一般可以認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結婚之前,或雖在結婚之後取得,但結婚前已明確可以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2)結婚之前已實際取得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勞動報酬、投資經營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只要是在夫妻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

(3)結婚之前雖未實際獲得財產,但結婚之前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已經明確可以繼承的財產,而在結婚之後才分割取得上述遺產份額,此時夫妻一方繼承的財產亦應當認定為婚前財產。

司法實踐中,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遠遠要比想象中的複雜。夫妻雙方一旦發生離婚訴訟,主張婚前財產的一方應承擔完全的舉證責任,也就是說誰主張婚前財產誰就有舉證說明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如果舉證不能,那麼法院一般會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