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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房產給子女是否可以?

財產分割 閱讀(7.66K)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房產給子女是否可以?

實際生活當中,如果發生離婚的問題,那麼說明雙方當事人之間確實存在著矛盾,這種矛盾所導致的結果就是關於房屋的財產問題並不能夠達成一致,這個時候有可能會將房產過戶給自己的子女,很多人對此想知道。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房產給子女是否可以?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房產給子女是否可以?

離婚協議書中將夫妻共同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效力

離婚協議中將夫妻共同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85條調整。該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但合同的成立並不意味著合同的生效,根據《合同法》第187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也就是說,贈與合同生效從交付贈與物或者辦理相關手續時生效。贈與合同的贈與人享有任意的撤銷權。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贈與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不再為贈與行為。

贈與合同不符合贈與的財產已轉移其權利的、贈與合同訂立後經公證證明的、贈與合同具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三個限制行使任意撤銷權的條件,可以行使贈與合同的撤銷權,通過撤銷贈與來維護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

二、離婚時約定將房產贈與子女的條款可以撤銷嗎?

(1)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屬於雙方共同處分共有財產的行為。

在協議離婚時約定將共有的房產贈與女兒所有,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簽訂相關協議的法律後果,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故雙方均應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履行。雖然法律賦予當事人訴權,但如果主張方沒有證據證明上述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維護協議的效力。

(2)離婚協議中的贈與不因財產權利是否轉移為撤銷依據。

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對婚姻關係的解除、財產分割、子女撫育以及債務承擔等涉及人身財產事項協商一致的協議,並不等同於一般意義上的贈與合同,並不因贈與財產的權利尚未轉移,贈與人就當然有權撤銷贈與,故朱某認為贈與行為尚未發生,要求撤銷贈與的請求,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援。

(3)離婚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實際上交離婚的房產給子女是屬於一種罪於這種贈與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不過要符合贈與的相關條件。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裡也給大家介紹了一下離婚協議的相關法律效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