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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離婚房產分配如何進行?

財產分割 閱讀(8.63K)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離婚房產分配如何進行?

在當代這個社會,房子對於任何一箇中國人來說是異常重要的,因為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房子是一樣的具有家的屬性,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房屋幾乎成為結婚的前提了,同樣離婚的時候關於房產的爭執也是有許多,很多人其實都想要知道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離婚房產分配如何進行?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只要是房產未過戶的,贈與一方也可以撤銷贈與,離婚時房產還是屬於贈與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係儲存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三、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購買房屋,離婚房產分割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共同還貸的,房子也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予分割。

它是一個非常籠統的問法,需要看具體的情況進行分析,比如說如果是父母出資贊助的情況,雙方父母都出資了,將按照出資的比例進行分割,如果是一方出資購買的,肯定只屬於其中一方的房產,還不懂的可以諮詢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