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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方財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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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對方財產調查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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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官司如何請求法院調查對方財產




    可以提供相關的線索,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證明夫妻關係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長期分居,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有財產的數額範圍的證據。財產分割的理由,如雙方對家庭的貢獻及犧牲等;子女撫育費的數額,雙方實際承擔能力等。



    離婚財產分割中涉及的銀行存款問題,應注意法院判決分割的是“現有的銀行存款餘額”,還是包括“訴訟過程中或起訴前對方轉移的存款”。



    為此需調查兩方面的內容,即存款餘額、一定期限內的存取款明細



    而一般情況下,配偶的銀行存款情況,當事人或律師均無法直接到銀行申請查詢。



    唯一的方式是查詢到對方的銀行賬號及開戶銀行名稱,再由律師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申請法院至銀行調取。



    實踐中需要蒐集的證據有:



    配偶的存摺、銀行卡的影印件,或抄錄賬號即可;



    配偶銀行卡的刷卡消費憑證、銀行存取款憑證;



    有聰明的人,還能猜到對方的銀行密碼,那麼就能通過電話查詢到對方的存款餘額。



    再根據以上資訊,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以及明確需要保全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