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1、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2、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3、工程轉讓而未通知、面積誤差過大、擅自改變規劃。4、遲延履行、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房屋存在質量問題。5、未依法登記取得房產權證書、共有房屋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權屬有爭議、房屋權利被限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