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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審查與決定程式是什麼?

合同終止 閱讀(6.91K)

一、關於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審查與決定程式是什麼?

關於終止專利實施強制許可的審查與決定程式是什麼?

根據我國《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的規定,專利權人提出終止專利強制許可請求及其相關證明檔案後,由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對專利權人陳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關證明檔案進行審查。需要實地核查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實地核查。如果專利權人陳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關證明檔案不充分或不真實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作出決定前應當通知專利權人,給予其陳述意見的機會。

經審查認為請求終止強制許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應當作出駁回終止強制許可請求的決定。專利權人對駁回終止強制許可請求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終止強制許可決定書包括哪些內容?

終止強制許可的請求經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應當作出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寫明下列各項:

1、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個人或者單位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3、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名稱、專利號、申請日及授權公告日;

4、給予強制許可的決定的文號;

5、決定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6、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的印章及負責人簽字;

7、決定的日期;

8、其他有關事項。

終止強制許可請求的決定應當及時通知專利權人和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對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已生效的終止強制許可的決定應當在專利登記簿上登記並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公報、政府網站和中國智慧財產權報上予以公告。

綜上所述,專利是重要的智慧財產權,專利的持有人如果將專利給他人使用,要許可授權,簽訂書面檔案。如果持有人想終止強制許可,可以向智慧財產權局提交申請,經過產權局審查,符合條件的,應該做出終止決定,通常這個過程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