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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一致解除買賣合同可以嗎?

合同終止 閱讀(3.21W)

一、協商一致解除買賣合同可以嗎?

協商一致解除買賣合同可以嗎?

可以的,約定解除其靈活性一般較強只要不違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規效力性的禁止性規範,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雙方約定解除的自雙方約定解除的合意發生之時即產生效力。

違約只是條件之一,具體需要看合同型別,比如買賣合同雙方不存在違約,但合同標的物在合同履行之前因客觀情況比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標的物損毀不能交付而解除。合同約定解除的條件,即指由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未來可能出現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是當事人以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作為合同是否解除的條件。

因此合同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首先必須是一個事實,這個事實將來也許會發生,也許不會發生。

二、協議解除合同流程是什麼?

(1)協議解除的程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程式。

其特點是:合同的解除取決於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於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也不需要有解除權,完全是以一個新的合同解除原合同。它適用於協議解除型別,並且在單方解除中,只要解除權人願意採取這種程式,法律也應允許並加以提倡。

(2)由於協議解除程式是採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須有要約和承諾。

這裡的要約,是解除合同的要約,其內容是要消滅既存的合同關係,甚至包括已經履行的部分是否返還,責任如何分擔等問題。它必須是向既存合同的對方當事人發出,並且要在既存合同消滅之前提出。這裡的承諾,是解除合同的承諾,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約的意思的表示。

(3)協議解除是否必須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

我國法律未作這樣的要求,允許當事人選擇:或者經過法院或仲裁機構的裁判,或者直接由雙方當事人達成解除原合同的協議。

採取協議解除程式,何時發生解除的效力?在合同解除需經有關部門批准時,有關部門批准解除的日期即為合同解除的日期。在合同解除不需有關部門批准時,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之時就是合同解除生效之時,或者由雙方當事人商定解除生效的日期。

買賣合同解除除了協商解除之外,還可以是由人民法院判決解除,並且對於買賣合同中的一方出現違約情形的,沒有違約的一方除了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之外,還可以將繼續履行更換為主張解除買賣合同,此時無需經對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