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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陰陽合同中的效力認定

合同效力 閱讀(1.34W)

一、如何對陰陽合同中的效力認定

如何對陰陽合同中的效力認定

1、認定有效的情形:

(1)、對於差價以裝修名義並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沒簽過戶確認書,現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售合同有效。

2、認定無效的情形:

(1)、對於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2)、對於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3)、對於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於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籤現售後只想以現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二、簽訂陰陽合同的風險大概有哪幾種

1、真實意思認定的風險。

2、無法取得高額貸款的風險。

3、再售承擔高費用的風險

4、合同不成立的風險。

5、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的風險。

6、買賣合同可能被宣告無效的風險。

7、房款不能全額收回的風險。

8、行政處罰和刑事追究的風險。

三、簽訂陰陽合同的處罰:

實踐中,鑑於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定,有關部門查實後,如果屬於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 如果偷稅數額較大、次數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數額達到標準,買賣雙方可構成共同犯罪,將會被一同被追究刑事責任。

陰陽合同常見於房屋買賣過程中,畢竟此時要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就需要當事人交納一定的稅費,而稅費就會根據房屋交易的最終價格來確定。這個時候當事人為了避稅,往往就會約定簽訂陰陽合同,以達到自己可以避稅的目的,但是很顯然這一種避稅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因此也就需要承擔較大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