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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法院繼續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合同效力 閱讀(3.27W)

一、申請法院繼續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申請法院繼續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申請法院繼續履行合同是合法的,判決合同繼續履行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存在違約行為;

(二)必須有守約方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債務的行為,即必須是基於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的行使;

(三)必須是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應當說除了不能繼續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夠繼續履行。

適當履行原則,又稱正確履行原則或全面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質量、數量,由適當的主體在適當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以適當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義務的原則。

適當履行不同於實際履行。實際履行強調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標的物或提供勞務,至於方式、時間等是否適當則無力顧及。

適當履行要求:

(1)主體適當;

(2)履行標的適當;

(3)履行期限適當;

(4)履行方式適當

二、協作履行原則是什麼?

協作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不僅適當履行自己的,而且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要求對方當事人協助履行其履行債務的履行原則。

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債務人的給付行為,而沒有債權人的受領給付,合同內容仍難以實現。同時在一些合同中,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技術開發合同等,債務人實施給付行為需要倆權人的配合。

協作履行原則要求:

(1)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債權人應當適當受領給付;

(2)債務人履行債務,債權人應提供方便,創造條件;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應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

(4)發生合同糾紛時,各自應主動承擔責任,不得推諉。

三、經濟合理原則是什麼?

經濟合理原則就是要求履行合同時,追求經濟效益,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合同利益。

履行合同中的經濟效益原則要求:

(1)債務人要選擇最經濟合理的方式運輸;

(2)選擇最體現經濟合理原則的履行期;

(3)履行合同債務體現經濟合理;

(4)選用裝置體現經濟合理;

(5)變更合同體現經濟合理;

(6)對違約選擇經濟合同的補救方式。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可能對於合同這方面所做出的規定主要是集中在《民法典》當中,很多的當事人他們如果遇到對方違約的情況,還是希望自己的合同能夠繼續履行下去,如果條件允許的情況之下的話,是可以申請法院繼續履行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