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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

合同效力 閱讀(1.42W)

合同可以說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最多的了,不管是進行什麼交易,當事人都喜歡簽訂書面的合同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而從這點上來看,其實也給不少人造成了誤解,認為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簽訂。那結合法律中的規定,究竟簽訂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下面由本站小編為你做相關解答。

簽訂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

一、簽訂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

合同又稱為“契約”,在法學理論上,對合同的概念存在不同的理解。大陸法系一般將合同定義為:得到法律承認的關於債的協議。而英美法系則一般將合同定義為:合同是可以依法執行的諾言。

我國《民法典》中所稱的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但不包括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 合同根據不同的標準可劃分為: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有名合同與無名合同,諾成性合同與實踐性合同等。

在人們的印象中,合同往往是與合同書聯絡在一塊的,認為合同一定要以書面形式訂立。其實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合同形式是多樣的。

除了書面形式以外,還有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並且,《民法典》所規定的書面形式除了常見的合同書以外,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都可以作為訂立合同的方式。

二、口頭約定能否成為合同

人們往往錯誤地將合同理解為“書面合同”,認為只有白紙黑字地寫下來的才是合同。其實,除了書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頭合同的形式存在的。

我們日常購物時的討價還價,從法律角度看就是一個訂立合同的過程。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並且訂立過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於口頭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證明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而對於一些較為重大的事項,還是建議儘量採用書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項,法律規定只能採用書面合同的形式,口頭合同是無效的。

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訂立合同的形式包括了書面、口頭以及電子形式,所以對於一般合同的簽訂,其實並沒有強制要求只能通過書面形式作出。當然如果是屬於特殊合同,如勞動合同,那麼就只能簽訂書面的才行,否則勞動合同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