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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後合同無效是否需釋明

合同效力 閱讀(2.96W)

目前,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定是否需要釋明。但是,根據法律精神,法院認定合同無效應先向當事人釋明,並可以建議當事人一方按照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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