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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讓搬走怎麼辦

合同效力 閱讀(1.42W)

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讓搬走怎麼辦

一、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讓搬走怎麼辦?

1、當在外面租房的時候,如果合同沒有到期,房東讓搬家,我們可以協議解除合同,要求房東退房租並賠償相關損失,如果協商不成功可以提起訴訟,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如果房東以把房子賣給了別人為理由要求承租人搬家,根據我國的法律,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東買賣他房屋的行為與之前簽訂租賃合同是沒有什麼關係的。房東賣房是可以的,但是租賃合同繼續有效。而且,作為承租人,還可以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二、租房的時候應該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不能“籤”口頭協議。租房一定要簽訂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細。即使你不瞭解房屋租賃合同常用版的詳細內容是什麼,但是你要明確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等由誰支付、並列明租住前的各項數字,以區分責任。房屋維修及費用也最好寫在合同裡,以避免以後麻煩。還要檢視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2、在租賃期間內對房屋的修繕義務及費用應由誰承擔。如果在使用過程中,房屋及其附屬裝置出現問題或故障,應由誰維修,費用應由誰承擔,這是雙方需要提前明確的,否則,一旦出現問題,極易產生糾紛。

3、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這也是雙方應重點考慮的問題,三個月一付還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雙方應予明確約定,否則,極易產生矛盾。

5、簽訂租賃合同時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於模糊內容要詳加詢問,並落實於字面。在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最好將屋內所有物品詳列一份清單,作為其合同附件收好。並註明如果出現破損,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在籤租房合同時,還要明確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語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籤半年合同,防止房東中途提高價格。

一般來說,如果租客或者是房東擅自解除租賃合同的話,那麼違約的一方就要承擔起賠償責任。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約定好如何對違約進行賠償,一般來說違約賠償是不能超過損失的30%。雙方如果對於賠償事宜有爭議的話,那麼只能訴諸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