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能否變更為撤銷合同

合同效力 閱讀(6.76K)
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能否變更為撤銷合同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合同無效是不能變更為撤銷合同的。合同無效的情形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虛假意思表示簽訂的合同;法律其他規定等。
可撤銷合同有:
1.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簽訂的合同;
2.一方實施欺詐行為簽訂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