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合同認定無效或被撤銷的處理是怎樣的

合同效力 閱讀(6.84K)

合同除了有效之外,還有可能因為一些因素而無效或者被撤銷。比如,侵犯國家利益的合同無效、欺詐的合同可以被撤銷。要是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我們該如何來處理合同中已經履行的義務呢?詳細內容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合同認定無效或被撤銷的處理是怎樣的

合同認定無效或被撤銷的處理: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事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

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事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免除債務的法律效果

一、免除使債務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以債務的,債務部分消滅,免除全部債務的,債務全部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免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債權人表明免除全部債務的,全部債務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因此終止。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

二、免除消滅債權和債權的從權利,免除了對方債務,也等於放棄了自己的債權,債權消滅,從屬於債權的擔保權利、利息權利、違約金請求等也隨之消滅。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債務,為乙提供履行擔保的丙的責任沒有了存在基礎,必然一同消滅。但是,免除擔保債務的,不影響被擔保的債務的存在。比如甲免除了丙的擔保義務,不等於免除了乙的債務,乙仍然要履行債務。

合同無效分為了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在部分無效的情況下,其他部分是仍然有效力的。對於那些被認定為無效的合同或被撤銷的合同,我們視為自始沒有法律效力,已經履行的合同部分,能夠返還的則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折價賠償。實踐中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往往是因為一方存在違約行為,此時另一方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如果您有需要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