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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誤解合同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2.4W)

重大誤解,是指當事人因過錯對合同內容產生誤解,訂立合同的事實。誤解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誤解可以是單方面的,也可以是雙邊的。根據我國學術界的實踐和司法實踐,它相當於傳統民法的錯誤。重大誤解是一種可撤銷的行為。重大誤解是可撤銷民事行為法律撤銷的原因。

重大誤解合同是什麼

除重大誤解外,法律撤銷還有其他原因:明顯的不公平(《民法通則》第59條)。重大誤解、明顯的不公平、欺詐和脅迫,僅是民法表達意志時的可撤銷行為,是基於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撤銷權。享有撤銷權的一方可以對這四種行為行使撤銷權。由於當事人行使撤銷權,該行為不產生法律效力。其原則是當事人撤銷的行為是行為。所謂撤銷,是指因消滅而產生的可撤銷行為的原始存在。

重大誤解引起的民事行為一般有以下構成要件:

(1)誤解一般是由受害方本身的過錯造成的,而不是由他人的欺騙或不當影響造成的。這些合同大多是由於當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識、技能、資訊或交易經驗造成的,導致合同違背了當事人本身的真正含義。

(2)對當事人的誤解必須是對該行為主要內容的重大誤解。如果只是行為的非主要條款被誤解而且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則不應將其視為重大誤解。同時,對承包動機的錯誤判斷不應構成重大誤解。

誤解必須是對行為內容的誤解,導致行為的發生;同時,誤解必須具有重大意義。所謂的重大決策,不僅要考慮誤解者誤解的不同情況、當事人的情況、活動性質、交易習慣等因素,還要考慮對當事人的不利後果。

(3)誤解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該行為一旦生效,將損害被誤解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