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合同解除效力是如何確定的?

合同效力 閱讀(1.52W)

合同解除簡單的來說就是在合同成立並且生效了以後,因為一方或者雙方的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得合同關係消滅的一種行為。那麼關於合同解除效力是如何確定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關於合同解除效力是如何確定的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解除效力是如何確定的?

合同法對當事人行使解除權的期限也作了規定。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當事人主張解除合同,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認為合同解除條件成就時,合同並不當然解除,該當事人可以不與對方協商,通過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將解除合同的主張通知對方當事人,通知到達對方當事人時該合同解除。因此通知應作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對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解除提出異議。異議包括實體和程式兩個方面。實體方面包括:

1,雙方約定解除中,條件未成就。

2,並未表示不履行主債務。

3,並未遲延履行主債務。

4,遲延履行或其他違約行為並不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所期望的利益。

5,並未發生不可抗力。

6,雖發生不可抗力,但不影響合同的實現等。程式方面包括:1,遲延履行主債務並不嚴重影響合同目的時,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沒有催告履行。2,遲延行使解除權導致該解除權消滅。3,未履行通知義務等。

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當事人在對方當事人主張解除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的效力。如果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解除合同條件未成就,解除權已消滅,主張解除的當事人未通知對方,應當裁判合同未被解除,合同關係繼續有效,主張解除合同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反之如果解除條件均成立,應裁判解除合同有效,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綜上可知,合同解除主要有兩方面效力,一方面是向將來發生效力,即終止履行。另一方面是合同解除可以引起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於合同解除的其他法律問題,您可以直接向本站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