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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是怎麼分類的

合同效力 閱讀(1.76W)
合同的效力是怎麼分類的
律師解析:分為下列幾類:
1.有效合同。
所謂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成立並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
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確認無效。
3.效力代訂合同。
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發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
4.可撤銷合同。
是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由於意思表示不真實,或者是出於重大誤解從而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予以撤銷的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