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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型別是什麼

合同訂立 閱讀(2.87W)

效力待定合同的型別如下:
一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二是無權代理人以本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三是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而訂立的合同。此三類合同分別是由於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缺乏訂立合同的資格或缺乏處分能力造成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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