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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寫規範要求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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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書寫規範要求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書寫規範要求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格式範本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1、勞動合同期限

2、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3、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4、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5、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7、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9、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10、違約責任

11、爭議處理

12、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二、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法定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事實上,所有書面合同的基本寫法都是標題,正文和結尾這三部分組成,像是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等,這都是勞動合同中必須要寫的基本條款,除了這些基本條款外,雙方還可以協商其他條款,但勞動合同的條款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