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遇到了與用人單位的糾紛的時候,要運用法定的處理方式來解決,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等,如果是自己的勞動權益無法得到保護的,是一定要及時的訴諸於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