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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房合同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合同糾紛 閱讀(1.87W)

一、店面租房合同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店面租房合同需要包含什麼內容?

店面租房合同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簽署合同雙方的基本資訊;店面的具體的位置、實際面積大小;店鋪的承租期限;涉及到的的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以及其他附加設施的維修費等;發生違約情況的處理辦法等。門面租賃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是租賃合同中的一種。

二、店面租房的相關內容拓展

(一)在租售方未允許的情況下,租方不能私自將房屋使用性質改變,或改變房屋結構。

(二)在簽訂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租方必須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三)續租 租賃期滿,租售方如有意續租,則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二個月向甲方提出 書面申請。

(四)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租售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租售方書面通知,在限 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 在租賃期內,未經租售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五)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租賃方、租方雙方協商一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門面租賃合同生效形式

1、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商鋪的店面出租是一種常見的行為,承租方與出租方是需要簽訂一份店面租房合同的,合同中需要對於各項問題進行詳細的約定,並且雙方需要就合同中的各項條款均達成一致意見,之後方能簽署合同,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