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畫冊出版合同裡主要義務有哪些
畫冊出版合同主要義務有:
(1)、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不得剽竊他人作品。
(2)、依約定期限交付作品。
(3)、在約定期限內尊重出版者的專有出版權。
(4)、支付稿酬。
(5)、尊重作者的署名權,保持作品完整性權。
(6)重印、再版圖書的應通知著作權人,並支付報酬。
(7)、因故不能出版的應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稿酬,並將稿件退還作者。
(8)、妥善保管原稿件,若原稿件毀損滅失,則承擔不低於基本稿酬50%的賠償責任。
二、畫冊出版合同交印花稅嗎
畫冊出版社合同需要繳納一定的印花稅,但是在合同簽訂當中的電話訂貨內容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3、營業賬簿。營業賬簿,是指單位或者個人記載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會計核算賬簿。
三、簽訂出版合同一般籤幾年
(一)、我國簽訂出版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至五年。在簽訂出版合同時也會寫明合同的具體期限,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都是要按照規定去履行義務的,如果已經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後雙方也是無需按照合同的內容去履行義務的,到期後雙方可以選擇是否進行續簽合同。
(二)、出版合同生效時間
(1)、一般來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生效的時間,一般認為是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3)、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4)、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
(5)、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為生效時間。
(6)、如果合同中未約定生效時間,但對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條件的限制,則以該附加條件達成時為合同生效時間。
畫冊合同裡規定了雙方需要履行義務,從簽訂之日起,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不得私自轉讓畫冊作品,不得毀壞作品,未經允許不得售賣作品,並且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報酬,畫冊的出版合同屬於出版類合同,並且是有償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