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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的特徵有哪些?

合同糾紛 閱讀(1.95W)

合同保全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情形,對於合同的保全,最直接的內容就是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規定。對於合同的保全,合同法規定了保全的哪些特徵以及合同保全的哪些內容?本站小編為您解答合同保全的相關內容。

合同保全的特徵有哪些?

合同保全的特徵有哪些?

第一,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對性規則的例外。根據相對性規則,合同之債主要在合同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效力,然而在特殊情況下,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或與第三人實施一定的行為致使債務人用於承擔責任的財產減少或不增加,從而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時,法律為保護債權人的債權,允許債權人享有並行使代位權或撤銷權,這兩種權利的行使都會對第三人產生效力,此種現象可以看作是合同相對性規則的例外。

第二,合同的保全主要發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間。也就是說,在合同生效後至履行完畢前,都可以採取保全措施,但合同根本沒有成立生效,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無效、被撤銷,則不能採取保全措施。

第三,合同的保全的基本方法是,確認債權人享有代位權或撤銷權。這兩種措施都旨在通過防止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或恢復債務人的財產,從而保障債權人的權利實現。不論債務人是否實施了違約行為,只要債務人實施了不正當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而有害於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就可以採取保全措施。

對於合同的保全可能很多人都不瞭解相關的規定,合同的保全涉及的內容本身也不算多,對於合同保全首先最重要的瞭解合同保全的兩種方式,以及合同保全的兩種方式涉及的具體法律規定。如果您需要了解合同保全的其他規定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