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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證據時合同原件被對方拿走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2.61W)

一、提交證據時合同原件被對方拿走怎麼辦?

提交證據時合同原件被對方拿走怎麼辦?

可以提交合同的影印件。合同糾紛中,如果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就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提供不同的證據材料,以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合同關係。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符合生效的條件,就是有效的。

一般合同中都有合同雙方的署名,別人拿走後,沒有委託書是不能代表合同一方的。如果對方不返還的話,以合同簽署方的名義,宣告合同遺失,進行補辦。買賣合同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雙方均應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合同簽訂後,原告依約支付了定金、監管了首期款並取得貸款承諾函,已經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而被告沒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贖樓、解除查封等義務超過二十日,構成根本違約。故原告有權解除合同,並請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

二、該如何解決合同糾紛?

協商,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通過事實、合理,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

2、調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區分是非的基礎上,自願說服糾紛雙方,相互理解,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

3、仲裁、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據雙方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依法對合同糾紛進行中等裁決.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解決合同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提交證據合同原件被拿走了,可以提供影印件,處理合同糾紛時,雙方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進行協商,要照顧各方當事人的利益,也可以在第三方的主持下查明事實,解決爭議;如果這兩種方式都無法解決合同糾紛,一方當事人可以提起仲裁,解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