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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起訴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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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合同起訴期限有多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期限是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一定時間,是指法律關係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時間,可以有法律規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判確定,還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無論採用什麼方式,期限一旦確定之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民法上的期限對民事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具有重要意義,表現在:

(1)決定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享有和消滅的時間。如自然人出生之日,即是其享有法定民事權利能力之時;智利健全的自然人成年之日,即是其享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時;自然人死亡之日,即是其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終止之時。法人成立之日,即是其享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終止之時。

(2)決定某些事實的推定時間。如失蹤宣告和死亡宣告中失蹤人失蹤時間的推定。

(3)決定權利的取得和喪失時間。如專利權取得的時間、所有權喪失的時間等。

(4)權力的行使和義務履行的期限。如使用商標專用權的期限、合同義務履行的期限等。

(5)決定法律關係的效力的期限。如合同的有效期限、支票的有效期限等。

總的來說,參與建設的各方應積極依法處理。雙方在施工前簽訂相關施工合同,並按照我國法律法規辦理。一旦雙方違反施工規定,應積極處理此類合同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