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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採購合同訂立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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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資採購合同訂立程式是什麼?

物資採購合同訂立程式是什麼?

訂立合同的程式,是指當事人就合同內容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書面協議的過程。

一般有以下五個環節:

(1)合同要約

合同建議書是指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訂立合同的請求或建議書,也稱為要約。合同建議書應規定訂立合同必須具備的主要條件和預期對手作出答覆的期限,供對手方考慮是否訂立合同。建議者不得在答覆時限內拒絕承諾。

(2)認可回覆

接受要約是指要約被對方接受,雙方同意合同的主要內容,合同可以通過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也稱為承諾。

承諾不能伴隨任何條件,如果附加其他條件,則應視為拒絕要約和新要約。

新要約發出後,原要約人成為接受新要約的人,原承諾人成為新要約人。

在實踐中,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反覆談判的過程。

(3)填寫合同

仔細地填寫合同。

(4)謹慎履約

要小心並嚴格執行簽名程式。

(5)司法公證

必要時,應當報見證機關或者公證機關公證。

二、簽訂採購合同時應遵循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1)法人原則

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式設立的,具有一定組織機構和財產獨立管理、能夠獨立從事商品流通或者其他經濟活動的企業。當事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委託他人代簽,必須提供委託證明。

(2)合法原則

也就是說,合同的簽訂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令、原則和政策,合同的內容和程式必須符合合同管理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

(3)平等原則

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循平等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

(4)書面原則

購買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當然,您可以提前提出口頭報價。

在當下的社會,可能很多人對於物資採購合同訂立的基本流程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實際上不管是物資訂購還是一些其他型別的經濟合同,在簽訂的時候大致都是需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