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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應如何簽字蓋章

合同糾紛 閱讀(1.82W)

買賣是商品社會的基本社會行為。無論是作為公民個人、法人還是其他組織,均要通過買賣行為來滿足自己的生活及生產需要。商品買賣要簽訂買賣合同,那麼簽訂買賣合同應注意什麼呢?合同簽字蓋章雖然只是一個小環節,但對整個合同有著重要的影響,買賣合同應如何簽字蓋章呢?請看下面的具體內容。

買賣合同應如何簽字蓋章

一、簽訂買賣合同應注意什麼

1、合同主體名稱和簽訂人名字首尾須保持一致。

出賣方應該注意買受方合同尾部的單位名稱須與合同首部的單位名稱一致、所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上的單位名稱須與書寫的單位名稱一致,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的名字是否與真實名字一致,不能有錯字、別字、漏字或簡稱。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應對其代理權進行審查。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階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才能避免無權代理的情形。

3、防範合同惡意履行。

合同惡意履行的情況比較複雜,但在訂立合同時如能進行積極的事前防範將極大的減少合同風險。對對方資信有質疑的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關證據,出現糾紛時,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4、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

儘管我國《民法典》允許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各種形式,但非書面形式在發生糾紛時不好確定雙方責任,容易被人利用進行欺詐。因此,訂立合同應儘量採用書面形式。同時,訂立合同時應儘量參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佈有標準的合同範本,並結合具體交易情況可以適當調整合同部分條款內容,內容應儘量詳盡、明確。如果有疑問的還可以諮詢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或工商局。保證買賣合同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

二、買賣合同應如何簽字蓋章

買賣合同簽字蓋章過程中有很多陷阱,例如:

1、不注意寫明簽名人是法人代表,還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委託代理人。

2、不蓋公章;或蓋的不是公章,用沒有備案的合同章甚至業務章,或蓋上了分公司或公司下屬部門的印章。

買賣雙方要注意:一定要蓋公章,有些單位的合同專用章是經過備案的也可以,但這難於判斷。簽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確授權書的代理人,但相對方要把該授權書留件備查。

買賣合同是財產流轉的基本法律形式,它為商品社會的最基本行為——買賣,披上了法律的外衣,確立了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規範了買賣這種市場行為,使其規範化,降低了社會交易成本。買賣合同雙方應瞭解簽訂買賣合同應注意什麼以及買賣合同應如何簽字蓋章,確保買賣合同有效,及時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