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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內容有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08W)

一、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內容有什麼?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內容有什麼?

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包括以下內容:

1、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資訊以簽字蓋章

2、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專案)生產經營。

3、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4、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5、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6、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7、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9、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並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條件

(1)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為規範土地使用權轉讓活動,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還要受以下幾個條件的限制:

①通過轉讓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限後剩餘年限。轉讓合同終止日期和建設專案完成日期不得超過原出讓合同所規定的終止日期和建設專案完成日期,不得改變原出讓合同所列的權利、義務和各項用地要求。

②土地使用權轉讓後,原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權利、義務全部隨之轉移。

③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隨之轉讓;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④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如需改變原出讓合同的規劃用途,必須事先向土地主管部門和規劃部門提出申請,經稽核批准,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方可進行轉讓。

⑤原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轉讓人必須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補籤土地出讓合同,繳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出讓登記手續後,才取得轉讓的合法權利,通過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理人,必須與轉讓人簽訂轉讓合同,並共同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登記手續,換取土地使用證。

⑥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措施(如規定最高限價)來防止。

在農村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中,必須寫明轉讓方與受讓方的資訊以及由轉讓方和受讓方的簽字蓋章才能生效,其次,寫明轉讓土地的資訊期限、價格等也是農村土地轉讓合同書中的必要內容。除此之外,在合同書中應該寫明若一方違約應該承擔的違約責任,並且在合同中應該寫明若存在爭議該如何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