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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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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一、旅行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1、解決旅遊合同糾紛的途徑主要有:

(1)經旅遊合同當事人協商處理解決;

(2)向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是指旅遊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主管部門、第三者、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解決糾紛的一種辦法。由哪個部門主持調解合同糾紛,即可由雙方協商確定主持調解的部門,也可由單方提請有關部門主持調解。

(3)根據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申請仲裁;仲裁,包括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兩種。國內仲裁是指合同仲裁機關對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糾紛所進行的裁決;涉外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後,達成書面協議,自願將彼此之間的爭議提交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一種方法。

(4)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九十二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十三條 

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二、旅遊合同糾紛的管轄規定是什麼?

旅遊合同糾紛的管轄地如何確定確定旅遊合同糾紛管轄法院有以下方式:

1、從遊客開始處於旅遊公司的控制之下合同即開始履行,從遊客受旅遊公司控制到結束受旅遊公司控制的所有地點都是旅遊合同的履行地。

2、旅遊公司所在地是旅遊合同的履行地。

在旅行過程當中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而為了保證旅行社和遊客,都能夠按照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內容來履行義務,雙方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合同的,若出現了違約等相關的行為,那麼是可以通過協商或通過訴訟等相關方式來解決的,但是履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