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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合同糾紛 閱讀(2.12W)

一、進行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進行仲裁時間一般多長?

進行仲裁時間一般45天左右的時間。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案情較為複雜需要進行延期,那麼需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對該案件進行批准,並通過書面通知對當事人進行通知,但是延遲時間最多隻有十五日,如果超過十五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仍然沒有對該事件作出仲裁裁決的話,申請人可以就該仲裁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仲裁方面的其他規定內容是怎麼樣的?

仲裁申請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委託書,並且提交的副本數量應和被訴人的數量相同,並且幾下幾點應該申述清楚:

申請仲裁的原因和具體經過及其理由;

仲裁事件所需的證據和相關的證人具體資訊。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後,在七天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那麼在七天之內將申請人的訴訟書副本送往被訴物件處,如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拒絕受理,那麼應該向申訴人說明拒絕受理的理由。

如果案情較為複雜需要進行延期,那麼需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對該案件進行批准,並通過書面通知對當事人進行通知,但是延遲時間最多隻有十五日,如果超過十五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仍然沒有對該事件作出仲裁裁決的話,申請人可以就該仲裁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發生了勞動方面的爭議或者是其他方面合同的爭議下之後,就可以通過仲裁的方式來進行解決而仲裁,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也是有時間方面的限制的,通常情況下是不能夠超過45天的,否則的話需要報請有關機關來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