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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租合同到期不續約賠償多少?

合同糾紛 閱讀(2.67W)

許多人選擇開店創業賺錢的前期都是需要租賃別人所有的店面作為其經常性經營的場地,但是既然是租賃的肯定是有到期的時候,而此時因為房東的原因不願意續租的肯定會對租客造成損失,但是即使有損失合同到期也是沒有任何的賠償的。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店面租合同到期不續約賠償多少?

一、店面租合同到期不續約賠償多少?

如果房屋租賃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租賃合同的,承租方應及時退讓所租賃的房屋,原則上是沒有賠償或補償的。

相關知識:

店面合同到期終止合同怎麼寫

一般不用籤終止合同,到期直接終止就可以了。

如何審查店面租賃合同

調查店面的檔案

承租店面之前,應當赴該店面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資訊: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須確保房屋的型別為商業用房性質、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店面使用,否則,將面臨無法辦出營業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由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資訊的,導致新租賃合同無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係無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營業執照。

免租裝修期

店面租賃中,免租裝修期經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實際不能辦公、營業,此種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費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實際使用房屋產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承擔。

簽定合同發生的費用

租賃保證金

俗稱“押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承擔但δ繳付的費用。因為店面適應的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比較高,因此建議押金應當適當高一些,以免不夠抵充上述費用,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過程中,不斷地拖付相關費用,押金抵扣不夠的情況下怎?辦?可以在合同應當約定補足“押金”的方案,即?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關費用後,承租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支付“押金”,如果經出租人通知後一定時間內補足的話,則出租人可以單方解約,並追究承租人相應的υ約責任。若合同中有此約定,則可以有效整治承租人“老賴”行為。

綜上所述,既然店面是房東合法所有並且租賃的合同也如期到臨,那麼房東有絕對地權利在提前告知租客不在續租的決定之後將房屋依法收回的,而開店經營者所產生的損失就只能由其自己承擔處理而不應該向房東索要任何的經濟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