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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互負的債務合同抵消怎麼算

合同糾紛 閱讀(1.31W)

一、當事人互負的債務合同抵消怎麼算?

當事人互負的債務合同抵消怎麼算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種類、品質不相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抵銷。

二、合同抵消的方法有哪些?

抵消為單獨法律行為,應適用法律關於法律行為及意思表示的規定。抵消為處分債權的行為,故抵消人應有行為能力,並需要對債權有處分權。抵消應由抵消權人以意思表示向受動債權人為之,以受動債權人瞭解或通知到達受動債權人處為發生效力。受動債權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時,以通知到達其法定代理人處為發生效力。

抵消為法律行為,而法律行為的效力原則上不溯及既往,但因當事人在雙方債權具備抵消要件時往往認為可隨時抵消,於是常常怠於為抵消的意思表示。所以,僅令抵消的意思表示向將來發生效力,就容易產生不公平的結果。如果令抵消的意思表示溯及最初得為抵消時發生效力,即相互間的債權溯及到得為抵消時按照抵消數額而消滅,結果就比較公平。由此決定,其後的利息債務,因給付遲延的賠償損失、受領遲延的效果等,都因抵消而消滅。

抵消的意思表示,不得附有條件或期限。因為附有條件或期限使其效力不確定,與抵消的本旨相悖,並且有害於他人的利益。

三、合同抵消的效力是什麼?

抵消使雙方債權按照抵消數額而消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從自動債權方面看,不能超過自己的債權額獲得滿足;從受動債權方面看,也僅於獲得滿足的範圍,即僅就自動債權額消滅其債權。由此決定,一方的債權額大於對方的債權額時,前者僅消滅一部分債權額,後者則全部消滅。

抵消使雙方債權溯及到得為抵消時消滅。所謂得為抵消時,是指抵消權發生之時。如果雙方債權的抵消權發生之時不同,則應以抵消人的抵消權發生時為標準。被抵消人嗣後縱為抵消的意思表示,也不得溯及其抵消權發生時產生抵消效力,因為其抵消權已依對方的抵消意思表示歸於消滅。至於溯及力的內容,包括雙方債權的擔保及其他從權利,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雙方債權的利息債權,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給付遲延、受領遲延、違約金、賠償損失金等,均從得為抵消時消滅。

合同的抵消其實也就是債權債務的抵消,通常發生在互負債權債務的當事人之間。一旦進行了合同的抵消,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就會消滅,合同抵消也是有方法的,互負債權債務人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適合的抵消方法來使各自的債務互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