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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糾紛 閱讀(7.59K)

一、民事訴訟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訴訟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

《合同法》除了規定了涉外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的訴訟時效為四年以外,沒有另外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因此買賣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規定應當按照《民法總則》的有關規定處理,即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在權利實際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內,如果還不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的,再起訴,法院不再保護。

二、合同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哪裡?

經濟合同糾紛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但當事人還可以約定管轄,即合同的當事人在書面協議中選擇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或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約定管轄的不得違反法律關於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合同糾紛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1、要有明確的被告。即必須在訴狀中說明被告是誰及其基本情況。如果被告是自然人的,需要寫明包括姓名、年齡、籍貫、性別、家庭住址、郵編、電話等情況。如果被告是單位的,需要寫清單位的全稱、地址、郵編、聯絡方法、單位法定代表人。

2、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必須在訴狀中明確提出讓法院依法保護的具體民事權利是什麼,同時提出相應的事實根據和理由。

3、屬於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即所訴的問題,必須屬於人民法院依法擁有管轄權,並符合地域管轄、級別管轄。

4、原告與本案有利害關係。即原告要起訴的案件必須和起訴者本人或單位有直接的利害關係。

綜上所述,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很多,有調解仲裁或者起訴等。如果走訴訟程式,當事人應當儘快的準備手續。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發生糾紛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逾期去起訴,對方提出異議的,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原告失去勝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