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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關於懸賞廣告的規定是怎樣的

合同法規 閱讀(2.18W)

一、民法典中關於懸賞廣告的規定是怎樣的?

民法典中關於懸賞廣告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九條 【懸賞廣告】懸賞人以公開方式宣告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

二、懸賞廣告滿足什麼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懸賞廣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第一,懸賞廣告合同以廣告方式為要約的要件,因而是要式行為。要式合同,是法律要求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懸賞廣告既然是合同,當然要有要約的要件。懸賞廣告的要約與一般合同的要約不同,必須以廣告的方式為之。懸賞廣告的要約一經發出,即產生懸賞要約的拘束力,廣告人不得任意撤回。

第二,懸賞廣告是實踐性的有賞行為。

第三,懸賞廣告是向不特定的任何人發出。懸賞廣告合同的主體特徵,是廣告人一方始終是特定的,這與一般合同並沒有不同。在行為人一方,在要約發出之時,不能是特定的,而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不應當有特定的指向。在行為人的範圍上,可能會有限定,例如在某一學校內,或者在某些人群之中,等等。無論怎樣,當懸賞行為完成之後,行為人就已經確定。正因為如此,懸賞廣告才具有合同的相對性特徵。懸賞的行為人一方都不是特定的,符合懸賞廣告的這一法律特徵。至於行為人的資格,不應作特別的要求,凡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有一定識別能力的人,以及任何形式的法人,都為合格的當事人。

第四,懸賞廣告合同的標準,是懸賞廣告中所指定的行為。

四、不履行懸賞廣告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懸賞廣告其實也不屬於單方面的民事法律行為,因為只要有人完成了指定行為,懸賞人肯定不能隨意撤銷懸賞廣告,必須要兌現承諾,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懸賞廣告應該屬於附條件的法律行為,如果完成指定行為後,懸賞人不履行應盡義務,行為人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