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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需要的條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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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及需要的條件是哪些
律師解析:合同訂立的基本原則有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或其他法定原則。
需要的條件有:
訂立合同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人,且是適格主體;
訂立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訂立合同的內容需要符合公序良俗;
法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
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