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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違約時定金與訂金應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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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上違約時定金與訂金應如何處理

法律上違約時定金與訂金應如何處理

當出現違約時,定金與訂金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定金具有一定的擔保懲罰性,交付定金方違約則不能要求返還定金,收付定金方違約則要雙倍返還對方定金,出現違約時,訂金則不具有擔保性,收受訂金一方違約要退還訂金。

定金的數額要符合法律規定,合同中對定金的具體數額的約定,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定金的數額約定應適宜。若約定過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約方獲得的損害賠償過分地高於其實際損失額。若約定過低,則起不到擔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不得超過主合同總額的20%。法律明確規定給付定金數額的上限,在上限以內所確定的具體數額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定金的約定數額超過了主合同標的額的20%,則超過部分應視為無效。

二、訂金與定金的區別是什麼

1、二者產生的基礎法律關係不同,定金合同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當事人關於訂金的約定是主合同的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訂金不具有債的擔保功能,其功能在於為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提供資金上的一定的支援。訂金的給付本身屬於給付訂金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的行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經給付,則發揮制裁違約方,補償守約方的功能;而訂金給付後,如發生一方違約,導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時,收受訂金的一方必須如數退還訂金。

4、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定金擔保方式,可以適用於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於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中,多見於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綜上,當出現違約時,定金適用定金罰則,交付定金方違約則不能要求返還定金,收付定金方違約則要雙倍返還對方定金,而訂金則不具有擔保性,訂金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一般情況下預付款,發生違約解除合同時,收受訂金方退還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