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廣告合同屬於技術合同嗎?
廣告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廣告合同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廣告製作合同,另一種是廣告發布合同。廣告製作合同一般被歸類為承攬合同,而廣告發布合同一般被認定屬於委託代理合同。
二、技術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一)技術開發合同
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可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訂立合同。
(二) 技術轉讓合同
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及技術引進所訂立的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三)技術諮詢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諮詢服務,另一方支付諮詢報酬的合同。
(四) 技術服務合同
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和承攬合同。
三、廣告合同是什麼意思?
廣告合同是廣告經營單位與廣告刊戶之間對刊登、播放、設定和張貼廣告的時間、地點、次數、形式、違約責任等有關事項意思表示一致的行為。廣告合同的主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雙方意思必須一致。廣告合同可表現為口頭形式的,也可以表現為書面形式的,中國要求廣告合同須是書面形式的(《廣告管理暫行規定》第12條)。
廣告合同包括廣告製作合同和廣告宣傳合同。光改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技術合同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和技術開發合同等合同,主要包括保密條款、付款方式等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