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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沒經濟收入合同生效嗎?

合同訂立 閱讀(3.07W)

一、投保人沒經濟收入合同生效嗎?

投保人沒經濟收入合同生效嗎?

買保險對收入沒有底線,但會根據你的收入來設定保費,年交保費不要超過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只要投保人簽署的保險合同具備成立條件就可以生效,這與投保人是否有收入沒有關係。

二、有效的保險合同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對保險人,應為合法成立的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應為成年人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必須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方為有效。

2、投保人和保險人成立保險合同的意思應當自願真實。

無論是投保人還是保險人,任何一方採取了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或者一方重大誤解,或者合同內容顯失公平,都將影響該保險合同的效力,可能導致被撤銷或變更。

3、保險合同的內容應當合法。

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否則,該保險合同將自始不產生法律效力

4、投保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5、保險額度必須符合規定。

我國法律不承認超額財產保險,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部分無效。

6、保險合同必須得到被保險人認可

他人投保的人身保險合同,如果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該合同必須經過被保險人的書面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否則,該保險合同無效。

三、保險公司為什麼要稽核投保人收入?

壽險產品是遵循經濟補償原則的特殊商品,合同成立前,保險公司需評估保險標的經濟價值,確保保險標的“生存的經濟價值大於死亡的經濟價值”。壽險合同標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工作能力。現實中每人“身價”表現程度是不一致的。收入是“身價”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保險公司一般把收入作為考量保險標的經濟價值和確定保額的重要依據。目的有三:

1、確保被保險人的生命安全。

保額過高就有可能引發逆選擇或道德風險,甚至犯罪。研究顯示,如果一個人死亡比他活著更有經濟價值,就會有人“考慮”去死。現實生活中,就有人因財務危機而選擇高額投保,以期給家人留下更多的經濟利益。保額超過“身價”的程度越大,則引發逆選擇的可能性就越高,被保險人安全隱患就越大。

2、使客戶有合理的財務安排

大多數保險屬長期契約,繳費期限較長,如果保費佔收入比例過高,將影響客戶續期的繳費能力,易造成保單失效或退保,損害客戶經濟利益。

3、出於對自身經營風險考慮

保險公司也會通過稽核投保人收入情況,來確保續保率。對保險公司來說,新契約在前幾年處於虧損狀態,保險公司需依靠契約良好的持續率,在未來時間裡填補虧損,然後產生利潤,所以保險公司非常重視保險契約的續收率。

投保人沒經濟收入合同生效嗎?相信讀完文章,心中已經有答案了。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是要稽核收入的,但是不能以投保人沒有經濟收入而拒絕簽署合同。只要雙方保險合同的簽訂符合文中給出的條件,那就是合法有效合同,就受到法律保護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南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