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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成立的合同型別有哪些

合同訂立 閱讀(1.89W)

一、依法不成立的合同型別有哪些?

依法不成立的合同型別有哪些

1、一人自行訂立合同;

2、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合致;

3、合同的客體不確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5、須經批准、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記手續;

6、法律規定或者是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合同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三、合同不成立和合同無效的區別有哪些?

(1)從兩者的概念和構成要件來看,合同的不成立是指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未達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諾,或未就法定的必須採取書面的合同速成書面的協議

而合同的無效是指合同在內容上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行性規定以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儘管當事人沒有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但當事人自願作出履行的,可以認為合同已經成立。而對於無效合同來說,因其在內容上違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

(3)在合同不成立的情況下,法院或仲裁機構不能主動審查合同是否已經成立,但由於無效合同具有違法性,因此對無效合同應實行國家干預的原則,法院或仲裁機關可以依職權主動審查合同的效力,如發現合同屬於無效合同,應確認該合同無效。

(4)從法律後果上看,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當事人的合意問題,因此合同不成立只產生民事責任而不產生其他的法律責任。但對於無效合同來說,因為它在性質上有不法性,所以不僅要產生民事責任,而且還可能產生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合同不成立的型別比較多,不成立的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合同當事人不需要履行,不過籤合同之前就已經交了定金,好像不成立的話應該如數返還定金,根據合同不成立的具體原因,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支付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