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訂立合同的時候,由於雙方在訂立的時候存在重大誤解,此時可以向法院申請合同變更或者是撤銷。如果選擇了合同變更,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變更之後,應當履行相應的變更之後的合同上所書寫的義務。此時如果造成一方當事人損失的情況時,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並且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般來說存在重大誤解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履行,繼續履行;
2.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想撤銷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
3.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有想變更合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表更合同。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在合同變更之後,當事人需要履行變更之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如果因為變更使得合同一方遭受了損失的,可以依法免除責任的除外,對於損失的一方需要予以一定的補償。實踐中,如果雙方對於賠償的數額存在異議的,可以採用以下的三種方式予以解決:
1. 雙方自行協商,自行解決;
2. 仲裁;
3. 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這裡著重說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法:
1. 要選擇具有管轄權你的法院進行解決:
第一,如果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管轄的法院:
(1)約定明確,且管轄具有排他性,由約定的法院管轄;
(2)約定明確,但是管轄的法院不具有排他性,可以有當事人自己選擇是否由約定的法院進行管轄;
(3)約定不明確,按照參照法定管轄處理。 第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是約定不合法:
(1)被告地法院進行管轄;
(2)合同履行地管轄;
2.起訴的時候所需要的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副本按照被告的人數決定,一人一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包含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
(3)其他證據。
當存在重大誤解的合同,合同的但是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或者是合同變更。如果選擇了合同變更,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變更之後,應當履行相應的變更之後的合同上所書寫的義務。現實生活中,由於便跟所產生的糾紛更多,遇到問題的時候建議尋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