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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合同索賠常見的證據有哪些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9.57K)

提出工程索賠的依據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招標檔案、施工合同文字及附件
2、補充協議、施工現場的各類籤認記錄,經認可的施工進度計劃書,工程圖紙及技術規範等。2.雙方往來的信件及各種會議,會談紀要。
3.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施工現場的有關檔案及工程照片。
4.氣象資料、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鑑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
5.國家有關法律法令政策性檔案。
6.發包人或者工程師籤認的簽證
7.工程核算資料,財務報告,財務憑證等。
8.各種驗收報告和技術鑑定。
9.工程有關的圖片片和錄象。
10.備忘錄。對工程師或業主的口頭指示和電話應隨時書面記錄,並請給予書面確認。
11.投標前發包人提供的現場資料和參考資料。
12.其他。如官方釋出的物價指數,匯率規定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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