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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物種類的劃分

合同標的是多種多樣的:
1、有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貨幣和有價證券等;
2、無形財產,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
3、勞務,指不以有形財產體現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標的物種類的劃分